我一直想写东西,但是有个问题一直在困扰我。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很简单,对他人而言没多少价值。 直到重读田中泰延《写你想读的文章》才让自己恍然大悟。
我们应当“为自己而写”。假设文章只有一个读者那就是你,写下这篇文章只是这件事情中某个点让你有些触动。至少这篇文章对“我”而言是有意义的。
这句话也解放了我。当我动笔时想着“这件事情是不是太简单?他们愿意看吗?我的文笔太差了吧?”。这些镣铐让我无法下笔。田中泰延告诉我只要自己觉得有意思,想怎么写就怎么写。
。对呀,我觉得这件事情我觉得有意思就够了,我去写下来让自己开心。
它还解决了驱动力和写作素材的问题。为取悦自己而写,有乐趣才能长久写作。写作素材可以是任何我觉得有意思的东西,字数也不用要求。
在书里田中泰延还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:事象和意象。他解释到:
所谓事象,就是我们耳闻目睹以及所了解的事情,包括世界上的一切事、物、人。当我们与事象接触,心灵为之触动,便会产生想要把所见所想记录下来的念头,此之谓“意象”。
我把随笔定义为:在事象和意象交织之处产生的文章。
一篇文章基于现实然后经由心灵的触动,这样的文章言之有物有情。意象产生于你过往的经验,产生于你对于世界的认知。这才是文章的内核,才是你的印记。
若作文前没有产生意象触动,那么该如何处理呢?田中泰延给出的方案很简单也很朴实:调查。
他说:
我们要客观地看待写作的对象,认真地调查它,发现它的亮点,对它产生爱意,把想要展现的内容提炼出来,浓缩成简短的文章。
调查意味着热爱,调查的目的是发觉自己内心的情感,找出情感的来源,让爱意与敬意生根发芽。只有爱意与敬意成为文章的核心,写作才有意义。
就像当下我想写一篇本书的文章。我就要去寻找和整理让我产生爱意的点,然后将他们整理出来,写成文章。
最后还想谈谈对于书名“写自己想读的文章”的理解。什么样的文章自己想读呢?我的理解是自己觉得有趣和好玩的文章。每个人有趣好玩的点不同,在生活中发生一些有趣好玩的事情,自己将其记录写成文章,那么你就会觉得有趣好玩。而这篇文章也就是自己想读的文章。